化粪池清掏合同
甲方: 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重庆聚宏化粪池清掏服务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乙方)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为维护双方权益,在甲乙双方友好平等、互利互惠的原则下签订合同。
一、服务范围
甲方委托乙方对 立方米的化粪池清掏及清掏出的废渣进行转运。要求清掏干净该化粪池内面上的漂浮覆盖杂物(大约1.2米厚左右)。清掏完后池内见水,水面上少量浮杂物属正常。甲方并派人协助乙方施工和验收。
二、施工时间
甲方委托乙方清掏化粪池施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。如遇不可抗拒因素,施工时间往后顺延。
三、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
1.清掏该化粪池的劳务费用共计 元。(含。管理费,人工费、运输费、废渣处理费用)。
清掏施工完成后7日内付款,乙方提供该公司收费发票票据。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支付乙方。(如甲方逾期未付款,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服务款)
2乙方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。
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清掏,做好安全工作。
4清掏出的废渣乙方应及时运走。
五、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
⒈甲方须指派一名现场代表协调施工清掏工作。
⒉甲方须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掏用的消防水和动力电等。
⒊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清掏区域内各方关系。
4.清掏期内乙方负责清掏工作人员的安全。
六、其他
⒈本合同未尽事宜,待双方共同协商修订。
⒉本合同如有争议,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,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⒊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⒋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方执一份,乙方执一份。: :
甲方; 乙方;
负责代表人: 负责代表人: